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倾情化解赡养纠纷 温情守护“老有所养”
作者:天宁法院管理员  发布时间:2024-12-11 08:56:24 打印 字号: | |

 近期,兰陵法庭受理了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,56岁的老周因事故左侧肢体瘫痪,生活不能自理,既无退休金也无住所,生活困难,经锦阳花苑社区居民委员会多方协调,目前暂住慈竹养老院,但因没有收入来源无法继续支付养老院费用,仅有的女儿小周也不履行赡养义务,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,老周向本院提起诉讼。

一、老周的故事

1999年1月,老周与妻子黄某协议离婚,约定婚生女小周跟随父亲老周生活。2011年,由于老周工作原因,双方经本院调解,婚生女小周跟随母亲黄某生活,由老周每月支付生活费至小周年满十八周岁。不幸的是,一场意外让老周左侧肢体瘫痪,无劳动能力,无固定资产,也未缴纳过社保,为治疗疾病家中积蓄逐渐见底。

二、各部门的“八方支援”

为解决老周的居住、生活问题,锦阳花苑社区多次联系小周,但小周称自己生活较为困难,不愿意履行赡养义务,经过钟楼区永红街道协调,将老周暂时安置在慈竹养老院居住生活。对于养老院费用的支付,锦阳花苑社区特向常州慈善会申请救助,常州慈善总会也已将相应救助款发放,用以支付养老院相关费用。赡养费纠纷案件诉至本院后,天宁区法律援助中心也为老周指派了律师提供法律援助。

三、小周的无奈

随着案件审理,承办法官逐渐发现,对父亲“不管不问”的小周,原来也有“难言之隐”。女儿小周自三岁起父母离异,从一开始跟着父亲生活变为跟着母亲生活,于2020年成家并育有一子,奈何夫妻关系不融洽于2022年协议离婚,无自有房产也无积蓄,既要支付孩子的生活费用还要承担租房支出,生活较为拮据。

四、“老有所养”的圆满结局

接到案件材料后,承办法官考虑到老周行动不便,多次电话联系老周、小周、法律援助律师以及社区工作人员,希望在解决老周的赡养问题同时也能够化解老周与小周之间的隔阂,毕竟“修复各方血浓于水的亲情关系远比一纸判决更重要”。法庭调解当日,承办法官也将锦阳花苑社区的工作人员邀请至现场,用骨肉亲情感化小周的同时,也向其详细讲解有关赡养义务的法律规定。最终,在法庭、社区的共同努力下,考虑到小周本身的生活状况,双方同意小周自2024年12月起按月向老周支付赡养费1000元,双方关系也终以得到缓和。

家事案件的审理中浸染着人间烟火气,既关系着家庭成员的切身利益,更关系着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。近年来,兰陵法庭坚守公正司法、司法为民,积极探索涉老民事审判与老年人维权工作的新途径、新方法,以维护、促进家庭和睦为原则,从法庭 “单打独斗”逐渐探索出社区、司法所、派出所“多方支援”的联合化解纠纷模式,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、预防和化解涉老民事纠纷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。

 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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