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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未”爱发“令” 法院与妇联协同开展家庭教育指导
作者:天宁法院管理员  发布时间:2024-12-06 09:15:05 打印 字号: | |

12月4日,天宁法院向一起离婚纠纷的当事人发出《家庭教育令》,并协同区妇联邀请心理咨询专家,共同对未成年人的父母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和心理疏导,督促其正确履责,缓和家庭矛盾,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温暖的家庭环境。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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